本部分适用于主触头用来接入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或直流1500V电路中的断路器。本部分还规定了带熔断器的断路器的补充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任何额定电流、各种结构型式或各种预定用途的断路器。
本部分的目的是规定:
a)断路器的特性;
b)断路器在以下情况下应符合的条件:
1)正常工作时的动作及性能;
2)过载情况下的动作和性能以及短路情况下包括运行中的配合使用(例如选择性和后备保护的)的动作只有性能;
3)介电性能
c)为证明达到上述条件须进行的各项试验和所采用的试验方法;
d)断路器上所标明或给定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