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电链锯使用安全规程

标 准 号: GB17668-1999
替代情况: 替代 $False$
发布单位: 不详
起草单位: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
更新日期: 2008年10月05日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链锯使用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贮木场造材用电链锯和其它用途的电链锯。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883.1-199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可供认证用)

     GB3883.14-199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链锯的专用要求

   3安全操作规程

   3.1警告:电链锯使用中发生的偶然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操作者使用单位必须承担责任。

   3.2一般要求

   3.2.1电链锯应符合GB3883.1和GB3883.14的规定。

   3.2.2操作者必须熟悉电链锯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能按使用说明书正确进行操作和维护保养。

   3.2.3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上岗操作证,下列人员不准操作电链锯:

     a)未成年人及老年人;

     b)体弱病残的人;

     c)酒后及服用麻醉药品后人。

   3.2.4下列情况不准操作电链锯:

     a)有人靠近时;

     b)造材辅助人员撤到安全地区之前;

     c)作业区原条堆放不稳;

     d)光线不充足;

     e)雨天,风力大于5级及有雷电时的露天场地;

     f)没有断链保护装置及反弹保护装置,或装置损坏时。

   3.3准备

   3.3.1作业时必须穿安全鞋。

   3.3.2作业时不准穿肥大、敞开的衣服和短裤,不准佩带装饰品,如领带、手链、脚链等。

   3.3.3认真检查锯链、导板、链轮等组件的磨损程度和锯链的张紧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更换。

   3.3.4检查电链锯开关是否完好,电源接头是否接牢,电缆绝缘层是否磨损。

   3.3.5彻底检查作业场地并清除石块、金属物、枝丫和其它丢弃物。

   3.3.6作业前要选好安全撤离通道和安全区。

   3.4操作

   3.4.1当被加工的原条距输送机1.5m以内时,不准作业。

   3.4.2在接通电源之前,必须关闭电链锯开关,防止意外启动。

   3.4.3造材前先启动电链锯空转1min,检查运转是否正常。

   3.4.4启动或操作时,手和脚不得靠近旋转部件,特别是链条的上下方。

   3.4.5烧断保险丝或继电器跳闸时,应立即进行检查。

   3.4.6不准线路超负荷工作,不准接入高容量保险丝。

   3.4.7必须用双手操作电链锯。

   3.4.8作业时一定要站稳,不准站在原条或原木下方及可能滚动的原条或原木上操作。

   3.4.9排除夹锯故障时,应特别注意辅助人员的安全。

   3.4.10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润滑和冷却锯木机构。

   3.4.11当原条即将锯断时,应注意木材的动向,锯断后迅速提起电链锯。

   3.4.12转移作业时必须先关闭电链锯开关,转移中不准跑动。

   3.4.13下列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

     a)锯链碰到其他物体后,重新启动前需要检查损坏情况时;

     b)作业时出现不正常声音或振动,需要检查并排除故障时;

     c)操作者离开电链锯时;

     d)发现附近原条或原木移动时;

     e)造材夹锯时;

     f)发现漏电时;

     g)作业结束时。

   3.5保养与贮存

   3.5.1每天作业后,应拧紧所有螺母、螺栓、螺钉,检查锯链、导板及链轮磨损程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更换。

   3.5.2检查电源插头及电缆绝缘层的磨损,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3.5.3长期贮存前应清理残木屑及污物,拆下锯链和导板并涂锈油,电机应作防尘保护。

   3.5.4应贮存在干燥环境中。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