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安全事故中勿忽视政府的过失

网友评论评论:7
1 楼: 游客 于 2013-12-31 评论道:
我原来就在一化工厂干过,政府所谓的检查还不如工厂自己的巡检呢,有一次我打电话给相关部门咨询危化品的事,竟然直接告诉我不知道,可在政府网站显示的职能就是他们负责
2 楼: jstxyw87545262 于 2013-11-06 评论道:
事实上也是如此,现在的大检查都是应付,真正通过大检查排查出的大的隐患又能有多少呢?就是排查出来了又有多少能整改了。所以企业的隐瞒,监管人员的失职是一个方面,另外就是作为监管的主体政府部门应该承担责任,而一些地方规模较大的企业都是一个地方的支柱,企业老板又是一个地方的名人,一个安监部门能去管的了吗?就别说不出事故,就是出了事故的地方领导还是一样得到提拔和重用,所以现在的企业还是追求的生产而不是安全的生产!
3 楼: qiqidai 于 2013-10-31 评论道:
凡是都怕“认真”二字,念好二字真经也是当务之急呢!
4 楼: 游客 于 2013-09-26 评论道:
政府就是一些事故的推手,先上车后买票,地方经济第一。如果按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程,你可以看看你的城市还有多少家企业可以开门营业。查出的重大问题安监局做得了主吗?
5 楼: 李志雄 于 2013-09-22 评论道:
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检查安全隐患,不能只是浮于表面。建立完善安监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严格执法,直到其整改合格为止。
6 楼: jstxyw87545262 于 2013-09-21 评论道:
其实,安全大检查无明显效果在全国确实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企业在检查时利用各种手段企图隐瞒安全问题,期待侥幸过关,对查处的隐患不及时整改到位;而政府的那些领导包括那些检查人员有可能缺乏应有的技术知识,不知道隐患藏在何处,但更多的是迎合企业所属地的地方领导,怕在上级领导面前难堪,所以走马观花,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等问题,致使安全检查不到位、走过场,安全整改不重视、不及时,形成事实上的形式主义。所以建议大检查或者领导下企业一定要突击,不打招呼,敢于得罪人。不能因为上级来人检查就选挑一些安全管理相对好一点的企业疲于应付,这样所看到的全是假象。现场都能造假更何况那些资料台帐呢?
7 楼: 游客 于 2013-09-14 评论道:
关键在领导,国发23号文执行三年来,有多少领导带班值班了?不都是发生事故了才被查出来的吗?说明什么问题?冒名顶替、虚设值班人员,花样层出不穷,试想你没有拿领导待遇叫你做领导该做的事情,难度不说了,结果会一样吗?从领导带班值班认真抓起,安全事故肯定有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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