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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行业职业病的预防与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21日

   建安行业容易导致的职业病一般有: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电焊工尘肺、眼病,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 ,防腐保温接触有机材料散发的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高温中施工出现的中暑,长期超强度工作、精神过度紧张造成的相应职业病等。为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日常工作中我们应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一、导致职业病发生的原因及特点
    职业病的发生常与生产过程和作业环境有关,除了环境危害因素,还受个体特性差异的影响。在同一职业危害的作业环境中,由于个体特征的差异,每个人所受的影响可能有所不同。这些个体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健康状态和营养状况等。职业病是影响工人健康、威胁工人生命的主要危害。人体受到环境中直接或间接有害因素危害时,不一定都发生职业病。职业病的发病过程,主要取决于下以3个条件。
    1.有害因素本身的性质
    有害因素的理化性质和作用部位与发生职业病密切相关。如电磁辐射透入人体的深度和危害程度,主要决定于其波长。毒物的理化性质及其对人体的亲和性与毒性作用有直接关系,例如汽油和二硫化碳具有明显的脂溶性,对神经组织有密切的亲和作用,首先损害神经系统。一般物理因素常在接触时有作用,脱离接触后体内不存在残留;而化学因素在脱离接触后,作用还会持续一段时间或继续存在。
    2.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量
    物理和化学因素对人的危害都与量有关,多大的量和浓度才能导致职业病的发生,是确诊的重要参考。一般作用剂量(dose,D)是接触浓度/强度(concentration,C)与接触时间(time,t)的乘积,可表达为D=C??t。我国公布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就是指某些化学物质在工作场所中的限量。但应该认识到,有些有害物质能在体内蓄积,少量和长期接触也可能引起职业性损害导致职业病。
    3.劳动者个体易感性
    健康的人体对有害因素的防御能力是多方面的。某些物理因素的损害,在停止接触后,被扰乱的生理功能可以逐步恢复。但是抵抗力和身体条件较差的人员,对于进入体内的毒物,解毒和排毒功能低,易受到损害。经常患有某些疾病的工人,接触有毒物质后,可使原有疾病加剧,进而发生职业病。
    职业病还具有以下一些特点:病因有特异性,如:接触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的作业工人易患硅肺病,脱离接触可减轻或恢复;接触噪声,早期可引起听力的下降,如连续不断接触可导致噪声性耳聋,及时脱离接触噪声环境则可恢复;病因大多可以检测,一般有接触反应(剂量—反应)关系,也就是接触的量与发生病变的严重程度有关。因此,详细了解与某种因素的接触方式、接触量及接触时间,做到早期诊断、早期给予相应处理或治疗,对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具有重要意义。
    二、职业病预防管理措施
    1.组织管理制度落实。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因素作警示说明。
    (1)向职工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3)在设备及材料放置及使用处设立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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