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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12日

 一、基本要求

  1.从事有毒物危害作业的工人要定期进行体检;

  2.对可能存在毒物危害的现场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3.患有皮肤病、眼结膜病、外伤及有过敏反应者,不得从事有毒物危害的作业;

  4.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

  5.不得在有毒物危害作业的场所内吸烟、吃食物,饭前班后必须洗手、漱口;

  6.注意劳逸结合,应避免疲劳作业、带病作业以及其他因作业者的身体条件不行、可能危害其健康或受伤害的作业;

  7.搞好工地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8.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可采用自然通风和局部机械通风;

  9.凡有职业性接触毒物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措施限制毒物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10.有害作业场所,每天应搞好场内清洁卫生;

  11.当作业场所有害毒物的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上级处理。

  二、油漆涂料作业卫生防护措施

  1.油漆配料应有较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并减少连续工作时间;

  2.喷漆应采用密闭喷漆间。在较小的喷漆室内进行小件喷漆,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必须通风良好。在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管道和容器内进行油漆、涂料作业时,应根据场地大小设置抽风机排除有害气体,防止急性中毒;

  4.在地下室、池槽、管道和容器内进行有害或刺激性较大的涂料作业时,除应使用防护用品外,还应采取人员轮换间歇、通风换气等措施;

  5.以无毒、低毒防锈漆代替含铅的红丹防锈漆,必须使用红丹防锈漆时,宜采用刷涂方式,并加强通风和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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