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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4月17日

1.出车前

(1)严格遵守车辆“一日四检”制度,认真检查车辆,使车辆各机件灵敏有效,严禁开带病车行驶。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思想。

(3)提高遵纪守法观念,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2.行车中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三刹一注意”和“五不准”行车纪律。坚持中速行驶,安全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保持安全距离,遇紧急情况提前减速,操作果断,必要时停车,不做妨碍安全的动作,精神集中。

(2)通过人行横道,要减速让行,必要时停车等候,让行人优先通过,严禁抢行,保证行人安全。

(3)通过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情况,注意信号灯和交警手势的变化 ,遇无信号和无交警等情况下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严禁在机关、商店、医院、学校100米之内及居民稠密区停靠。中途停车时,司机、押运员不能同时离开车辆。

(5)通过立交桥、涵洞时,严格控制车速必须注意限制高度标志,遇情况提前减速停车避让,行经设有人行横道的立交桥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

(6)通过铁路道口,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情况,遇有道口栏杆关闭音箱器发出报警,红灯亮时或看守人员示意停车时须停靠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铁轨5米以外),通过无人看管的路口时,须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遇有两红灯交替闪烁时不准通行。

(7)当罐内液温度达到40度时应采取遮阴,罐外冷却措施。

(8)超车会车时

1)超车前要认真观察前后情况,选择宽阔路段超车,超车时,先鸣笛示意(夜间用变换灯光示意)待前车减速让路后方可从左侧超车(同向两条以上机动车道除外),前车不让不准强行超越。超车时与被超车辆保持足够横向距离,超车后,在确保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条件下,并入正常行驶路线。

2)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严禁争道抢行,冒险钻档。

3)超车、会车时做到超车看车头,会车看车尾,随时做好停车准备,防止由视线盲区出现突然情况,措手不及。

4)超车、会车时不要靠路肩或慢性车过近,防止因路肩松软发生塌陷或慢性车左转发生危险。

(9)通过视线盲区要谨慎行驶,减速慢行并发出信号示意,(白天在允许鸣笛时间和地区内,鸣笛示意,夜间用变换灯光示意)认真观察,注意反应,随时做好停车的准备,禁止盲目通过。

(10)冰雪、雨、雾天气行车.

1)冰雪天气行车要沉着驾驶,精神集中、减速慢行,禁止超车,严禁滑行,措施提前,宽打窄用,慢踩刹车,引擎制动,如遇侧滑,响后轮侧滑方向轻打方向避免踩急刹车。

2)雨天行驶,车速要慢,跟车距离要远,选择路面行驶,如遇大雨或暴雨,应选择在安全地点暂停车辆,通过积水路段,要将车停在较高处,待探清水位在低档缓慢通过,严禁冒险强行高速通过。涉水后要低速慢行,并断续轻踩刹车,将刹车蹄片磨干后再恢复正常行驶。遇情况提前采取措施,宁停不抑,防止急刹车产生侧滑。

3)通过泥泞路段时,应用低速档平稳行驶,不要换挡,放宽与行人、车辆之间的横向距离,会车时不要过于靠边,防止路肩松软滑坡。

4)雾天行驶时,需开雾灯、示宽灯或小灯慢速行驶,拉开与前车的距离,细致观察周围情况,看不清时及时停车。严禁超车,不准逆行,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时速不准超过15公里;能见度在10米以内时,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

(11)在山区行驶时,严防群死群伤。做到严格控制车速。注意安全标志,靠右行驶,勤鸣笛,遇情况提前减速,严禁争道抢行,严禁超车。下山时严禁空挡或熄火滑行。坚持使用低带档,保持横纵向距离,注意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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