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车辆安全例检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27日

一、 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检查,确保无一辆带病车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参加营运。
二、 营运车辆在安检地沟待检时,要求驾驶员熄灯待检,在确定车辆在二级维护之内,检查前大灯、防雾灯、转向灯、小灯、刹车灯、倒车灯、雨刮器、喇叭等设施性能良好。
三、 车容车貌必须符合要求,车内外卫生干净,驾驶台上无杂物、灭火器、应急锤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四、 营运车辆底盘横直拉杆、转向球销不能出现松动现象,不得有漏油、漏气现象,行车制动系统工作正常。
五、 传动轴、万向节无松旷现象,同轴轮胎花纹一致,气压符合要求。轮胎花纹深度(胎面胎壁)必须达到技术要求标准。
六、 营运车辆的线路标志牌、道路运输证、行驶证、二级维护保险及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验证时在有效期内。
七、 检查中查出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营运车辆,检查人员必须向该车出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及时整改,待整改复检合格后,驾驶员在车辆检查登记表和营运手续检查登记表上签字,检查人员在安检卡上签字盖章方可放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