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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矿各岗位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25日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四不放过”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新职工进厂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与岗前培训,在师傅或带班长的正确带领下能够达到单独熟练操作后方可上岗顶班。
        三、上岗前要穿戴好本工种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女职工要把发辫盘入帽内,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穿高跟鞋、裙子、拖鞋。
        四、工作中严禁饮酒,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脱岗、串岗、睡岗或在工作岗位上打闹。
        五、电气设备出事故时,岗位工应立即通知电工,不得自行处理,以免扩大故障或发生触电事故。
        六、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
        七、上下楼梯一定要扶好扶手,以免滑倒摔伤,上下班要注意交通安全,骑摩托车在矿内行驶,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八、严禁湿手操作电气设备,禁止往电气设备上洒水和用湿布擦洗电气设备。
        九、特殊工程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上岗操作。
        十、机电设备检修和电工处理事故进,需挂好“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
        十一、禁止触摸转动部件和通电线路,禁止跨越皮带。
        十二、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三违”及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学习国家、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班前班后安全会,听从指挥,服从分配,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各种记录,认真遵守执行矿、厂及车间各项制度及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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