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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系统检查、维修人员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14日

 一、一般规定
      1.矿井紧急避险系统专职维护、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2.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 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系统网络检查、维护
      1.紧急避险系统实行每日巡检制,每次对现场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2.检查时,要检查管路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检查开关把手是否灵活可靠,位置方向是否正确,检查各连接部件是否牢固可靠,密闭是否严密,如有问题要及时处理。
      3.操作人员要带齐、带全所用工具、材料,检查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做好自主保安,不得违章冒险施工。
      4.斜巷操作时,要杜绝双重作业,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现场指定好安全监护人员,对管件及较大材料采取适当的固定措施,防止窜动伤人。
      5.登高操作时,要打好牢固的绞手架,设好安全绳,指定好安全监护人。
      6.更换、安装高处的管路、仪器时,可使用梯子进行操作,但要指定专人扶牢梯子,专人警戒。
      7.维修、更换管路时,要加强对作业地点附近管路状态的检查,并进行适当加固,任何人不得在管路下方逗留或做与施工无关的事。
      8.维修施工中如需断开管路,必须先开供水阀门放水泄压,严禁带压违章冒险作业。
      9.每次检查、维修作业后,维护、维修人员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维修施工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10.为保证饮水质量,经常对供水管管路排放,具体操作同供水试验,作业人员之间必须做好协调,要注意检查水质的变化情况。
      11.井下一旦发生灾变时,维修人员要根据管理人员指挥及灾区位置 对相关控制阀门进行调节,确保饮用水或营养液能够输送到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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