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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废弃物处理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4月10日

一、 目的
为防止生物废弃物染环境,保障他人生物安全,确保生物毒素等在灭活后拿离实验室,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 职责
1、 质量部主任:制定、修改《生物废弃物处理操作规程》,并维护其有效性。
2、 实验室主任:落实、检查、处理本科室对《生物废弃物处理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 安全卫生管理员:负责监督各实验室安全卫生责任人对所管区域实验室产生的生物废弃物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4、 各实验室安全卫生责任人:负责收集、分类、消毒所管辖实验室产生的生物废弃物,并做好消毒纪录和在黄色废弃物袋上粘贴“玻璃、利器生物废弃物”或“ 生物废弃物”标识工作。
5、 保洁员:将各室消毒处理后的生物废弃物运送到中心“废弃物集中收集点”,并做好生物废弃物的称重、登记、分类安放工作。
三、 生物废弃物分类、标识与消毒
1、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废弃物分玻璃、利器生物废弃物和生物废弃物两类。
2、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废弃物标识

 

3、 生物废弃物消毒
(1) 玻璃、利器生物废弃物:经121℃、25分钟高压蒸汽消毒后放入粘有“玻璃、利器生物废弃物”标识桶内。
(2) 生物废弃物:用经121℃、25分钟高压蒸汽消毒后放入贴有“玻璃、利器生物废弃物”或“生物废弃物”标识桶内,重新接种到营养肉汤36℃培养24h,无生长确认后可包装交给保洁员。
四、 消毒后生物废弃物交接处理
各实验室产生的生物废弃物经消毒后,由保洁员统一收集运送到中心“废弃物集中收集点”,做好称重、登记与分类安放到“玻璃、利器生物废弃物”或“生物废弃物”后,由保障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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