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8月23日

1.防水工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

2.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3.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佩戴手套等。涂刷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4.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

5.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6.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作业现场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7.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8.屋面作业、临边要设1m高的围栏;进行倒退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
9.在立面做绝热防水层,高度超过1.5m的,应搭设符合安全要求的脚手架。
10.在基坑或地下室作业,按指定的通道行走,在地下室或容器内进行涂刷作业时,应定时轮换实行间歇作业,并采取通风换气,专人监护的措施。
11.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做好防火措施。
12.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子盖严。
注:根据《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绘制。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