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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化工行业执法检查: 在广东珠海和江门,企业动火作业及安全评价报告不规范——消防安全共性问题普遍存在

作者:杜先颜  来源:应急管理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8月07日

7月23 日至26 日,全国化工行业执法检查广东工作组对珠海市和江门市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发现52项安全隐患。其中,消防安全、动火作业以及安全评价报告问题普遍存在。

消防水泵不合规 控制阀门需手动

检查组共随机抽查了7家企业,5家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1家企业消防水泵均为电动泵,另1家企业则均为柴油机泵,这都不符合企业消防水泵主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机泵的规定。还有2家企业未按时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另外2家企业配置的灭火器不达标。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公司存在罐区和装卸区域未配备空气呼吸器、中央控制室配置的2部空气呼吸器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现场消防演习时,一消防泡沫炮不能正常出水。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储罐区设置了固定冷却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但均不能实现远程启动,设置在防火堤外的固定消防冷却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阀门均为长关状态,事故发生后,必须人工跑过去进行手动开关(最远罐的距离有1公里多),不利于发生事故时快速投用。

动火作业超时限 管理制度存漏洞

检查组在江门建滔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用火作业证使用存在较大问题。编号为20190103的江门建滔化工有限公司用火作业证上显示,限制动火时间为2019年1月3日8时30分至2019年1月3日15时零分,而资料底部用火作业完成验收时间为2019年1月3日18时30分。依照用火作业证,可以认定该企业进行了长达3个半小时的无证动火作业。

检查组在广东联塑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无动火分级,仅要求对进入塔、罐内的动火进行动火分析,对其他部位动火进行分析则没有要求。并且企业提供的5张动火作业申请表中,分析数据均为空白。

评价报告问题多 内容现场不相符

检查组在检查广东联塑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时,发现该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内第14页内容与现场多处不符。如安全评价报告第14页中描述为:消火栓稳压泵1台,泡沫泵1台,地上消火栓1个,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60瓶。现场情况却是,无稳压泵,却有3台泡沫泵,地上室外消火栓多于5个,现场配置的是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无独有偶,江门建滔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也存在问题。评价报告显示,评价机构对企业存在的隐患制定的安全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并不能真正消除事故隐患。如对甲醇储罐距防火堤间距不足的问题,只是要求企业将5米作为报警,并将5米作为罐高的标准,与实际罐高11.5米严重不符。此外,评价报告中还存在虚假行为,评价机构将企业的总控制室作为分控制室进行评价,以此避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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