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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人中暑引发安全事故追究领导责任

作者:赵翔  来源:工人日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23日

  近日,南昌市将进入新一轮高温酷暑周期,日最高气温将升至35摄氏度以上,省内其他地区温度也将高于35摄氏度。为应对高温酷暑,江西省有关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多措并举,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管,督促各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到位,对高温劳动保护不到位,造成中暑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及造成劳动者伤亡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近日,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江西省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把暑季劳动生产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通知要求,全省在高温下要切实改善劳动条件,各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善高温作业场所区降温设备设施,配备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保证食品安全。野外施工现场应搭设凉棚,作业场所应分区多点设置饮水处,保证不间断供应干净卫生的饮用水。在作业场所、值班间、休息室等场所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江西省还明确规定,各生产企业要合理安排工人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适当调整高温时段作业时间,增加职工轮休,缩短劳动者一次性连续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在37摄氏度以上高温时段,要求各生产企业要停止室外露天和高温作业。

  为应对高温酷暑,江西省确定了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即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补贴发放时间为7、8、9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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