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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法拟加强处罚醉驾:一律吊销驾照

作者:法制晚报  来源:法制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9日

  本周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草案明显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拟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醉驾一律吊销驾照

  新修订的刑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为了与新修订的刑法进行对接,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将做相应的修改,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做出的处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一年内醉驾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悉,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次修改或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直接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醉驾将被直接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将终身禁驾。

  酒驾罚金拟1000元“起步”

  据专家透露,草案还将加大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除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随着醉酒驾车事件的猛增,给人民生命财产已造成严重的危害,被称作是马路上的“头号杀手”。

  社会上,很多学者将醉驾事件的飙升归咎于法律对之处罚力度太轻,犯罪成本太小。

  据悉,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将大大提高犯罪成本,对于酒后驾车行为罚金方面,处罚金额“至少涨4倍”,即从原来的200元起罚变为1000元起罚。

  另外,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暂扣驾照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本次修改或将改为“6个月”,第二次饮酒驾车或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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