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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瓶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20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日 至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凤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2)储存乙炔瓶时,乙快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燃物同间储存.   
    (3)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4)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5)汽车运转乙炔瓶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7)乙快瓶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8)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额保留不小于98kPa的压强。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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