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变电所(配电柜)运行、维护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06日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建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勤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变电所(配电柜)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6.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他用。
7. 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1)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器和变压器,有人值班时,每班应巡视检查1次。无人值班时,至少应每周巡视1次。
2)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3)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4)车间或工地设置的1kV以下的分配电盘和配电箱,每季度应进行1次停电检查和清扫。
5)500V以下的铁壳开关及其他不能直接看到刀闸的开关,应每月检查1次。
8.室外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除经常维护外,遇大风、暴雨、冰雹、雪、霜、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9.新投入运行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在72h内应加强巡视,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10.供用电设施的清扫和检修,每年不宜少于2次,其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季到来之前。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