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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4月13日

第一条  为明确风险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风险信息更新、持续改进等,同时确定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界定出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以更好的、有的放矢的对风险进行控制、防范风险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第三条  职责。负责人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发布安全风险清单。各部门、班组、车间是风险评估和控制的责任部门,负责实施风险辨识和评估。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风险控制管理情况,并按照要求将重大风险报告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  辨识方法。采用全员参与的方式,运用岗位活动分析法,进行风险辨识,各岗位人员将辨识的岗位风险进行汇总,形成风险清单。

第五条  风险辨识过程。各部门要组成“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小组”,根据本部门的生产活动特点,针对不同岗位,找出可造成危害事件根源,辨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本单位、部门工作性质,并填写风险清单。

    具体步骤如下:确认岗位设置--分析每一岗位的活动--识别每一种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因素。

    危害类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爆炸、中毒和窒息等和其他伤害等。

第六条  风险评估。“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小组”成员由分公司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部部门和车间、班组负责人组成,采用全员参与方式进行风险评估。

第七条  进行风险级别评估时应考虑:法律法规符合性、危害事件发生频率、危害事件后果严重度、是否存在紧急情况。

第八条  风险评估方式。采用 LEC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该方法是美国安全专家K.J.格雷厄姆和K.F.金尼提出,是对具有潜在危险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源进行半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其基本原理是根据风险点辨识确定的危害及影响程度与危害及影响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乘积确定风险的大小。

    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采用如下方法:

D=LEC

    式中:D——风险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当用概率来表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L)时,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故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故概率为1。然而,从系统安全角度考虑,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故的分数定为10,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为若干中间值,如表E.1.1。

表E.1.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6

3

1

 

完全可能预料

相当可能

可能,但不经常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0.2

 

0.1

很不可能,可能设想

极不可能

 

实际不可能

 

当确定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时,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危险性越大,规定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表E.1.2。

表E.1.2 暴露于危险填平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频繁程度

 

分数值

频繁程度

10

6

 

3

连续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1

0.5

每月一次暴露

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地暴露

 

因此规定其分数值为1-100,把需要救护的轻微损伤或较小财产损失的分数规定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分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均为1与100之间,如表E.1.3。

表E.1.3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

后果

 

分数值

后果

100

 

40

15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灾难,数人死亡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3

1

重伤

轻伤

引人关注,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风险值D求出之后,关键是如何确定风险级别的界限值,而这个界限值并不是长期固定不变,在不同时期,组织应根据其具体情况来确定风险级别的界限值,以符合持续改进的思想。表E.1.4内容可作为确定风险级别界限值及其相应风险控制策划的参考。

表E.1.4 风险等级划分

D

危险程度

对应颜色

>320

重大风险

160~320

较大风险

70~160

一般风险

<70

低风险

 

企业根据表E.1.4的风险等级划分原则,对辨识出来的危险逐一进行风险评价。

第九条  风险日常管理。各班组对所辖范围内的风险均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各班组要对风险进行重点监控,纳入日常安全检查的范围;安全部门对风险的控制管理情况实施监督、考核。

第十条  风险的监控。低风险,各部门在日常检查中进行监控;较大及以上风险实行二级优先控制,安全检查每月一次;一般风险风险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对风险排查中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记录存档,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或暂时无法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风险点警示牌,其内容包括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

第十一条  风险点的更新。安全部门可以对风险的评估方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并及时传达到各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部门、车间、班组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调整或变更情况,每年组织一次风险变更情况的评审和评价,对已不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剔除,对新产生的风险点进行补充,并将变更情况上报备案。

第十二条  风险的登记建档与备案。对辨识的风险及时进行登记建档、对识别的风险向县级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考核。风险的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凡查出管理责任不到位,检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未建立管理档案,不按时反馈检查结果的要纳入公司考核(可配套具体的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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