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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小事故预警、接警、响应、处置

作者:吴杨云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31日

  那么,单位究竟该如何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呢?如果按车辆伤害事故而论,司机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这样做,对司机而言是不公平的。如果按交通事故而论,根据交安法相关规定,本期交通事故对客货车而言,是一起负次要责任或无责任的交通事故。其主要责任应归于当时违规占道行驶并逃逸现场的面的车。司机的责任最多是转弯没有鸣笛,没有提前减速慢行,现场处置不当。

  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既然司机无责或负次要责任,那么这起事故主要承担者应是处置指挥者,报警求救,保护事故现场是他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责任。司机最多按单位对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按事故责任所占金额的百分比进行处罚。

  三、企业应急管理存在的缺陷

  1月24日,某地质勘探队雪天车辆侧滑坠沟事故,虽不是一起性质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但是事故后果令人难以想象,或者叫令人难与设想。因为当时车上有7人,如果车速过快,导致坠崖,恐怕伤及的不是1人,而是7人。

  所以,我们必须把本次事故作为一个案例进行系统分析,找出在突发情况来临时,企业在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才能提升企业的应急管理能力和实际应急水平。

  1、对突发情况的危险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地质勘探是一个点多、线长、面广的流动性作业。一般一个单位通常有十几个项目工程处,大的有200多人,小的不足10人,其安全生产大多受施工环境、地形条件和气候影响。如遇山洪灾害、雷电天气、雨雪天气等,人员的应急避险,疏散逃离,安全转移,应是地质单位应急管理的主要任务。

  但是,长期处于封闭闭塞的山区作业,人们对自然灾害、气象灾害、山区火灾灾害危险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如本次雨夹雪的天气预警短信的通知,事发单位工程处处长、副处长没有及时通知各作业班组组长,使各班组作业人员缺乏对雨夹雪天气危害性的认识,就是一个很好案例。如果工程处处长对突发降雪的危害性有足够的认识,能够认识到降雪将会导致人员在山上行走不便,有发生人员摔伤、有坠崖、有滑落和交通事故的危险性,那么他在接到单位安办人员短信预警后,应该有一个前期的安排。

  2、接警后应急响应意识和措施不足

  十几个工地负责人接到这样的短信,只有五个人回复了短信,内容大致是这样:好的,知道……。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地质单位基层负责人缺乏应急响应意识,不知道接到这样的短信后,他们该怎么办?

  按理说,作为单位安办人员发出预警信息后,下属基层单位负责人都应该根据人员分布情况,做出紧急情况应急响应计划,通过手机、对讲机或喊话,告诉所有施工人员沿山路撤人,集中到某地或某村集合待命,等待车辆接送。

  对承担接送任务的司机,应通知他们行车减速,注意侧滑等。

  对于后勤人员,赶快检查食堂内粮油储备情况,职工宿舍煤炭燃料情况,及时安排人员购置等。

  只回答好或知道,没有具体的预防风险的具体措施,是起不到任何防范作用的。

  3、处置事故时缺乏报警求救意识

  突发情况的来临,如何处置事故,是考验一个基层单位负责人应急指挥能力的标准。

  一般情况下,无论现场发生什么样的事故,现场负责人都应本着排险救人,报警求救保护现场的原则进行。当事故蔓延事态超过自己处置能力的时候,或自己没有能力去控制事态发展,不适合自己去救人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一边安排人员撤离现场,一边报警求救,遵循属地救援为主的原则。

  对于本起交通事故,现场负责人不能以后果不太严重,现场肇事司机逃逸为由,不去报警,私自处理事故现场。这样不但给自己带来麻烦,带来损失,而且在事故责任认定,对自己的司机处理上,引发了争议,把本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和损失揽在自己头上,不仅给单位造成了损失,而且使逃逸现场的肇事者逍遥法外。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只有从侥幸、小事故的预警、接警、响应、处置方面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我们才能提高自身风险意识、应急意识和科学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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