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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2月28日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和考核的内容及办法。
1.3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2职责
2.1总经办依据奖惩明细,负责下达奖惩考核决定。
2.2总经办依据奖惩考核决定,负责执行对干部和员工的行政处理决定。
2.3财务部依据奖惩考核决定,负责执行对干部和员工的经济处理决定。
3总则
3.1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和集团制订,颁发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安全管理标准及规定,把安全工作列为本单位评先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核心,企业各级领导和职工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和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必须同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挂钩,严格考核。
3.3安全生产奖惩以综合检查通报、考评为基本运行模式。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制度为准绳,执法公正、严明,以达到警示、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
4奖励
4.1对于下列人员给一次性奖励
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2)在抢救事故中,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成少受损失的有功人员;
3)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人员;
4)在安全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的先进个人;
5)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
4.2对于下列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获得成效的单位;
2)在年度内未超过事故考核指标,实现安全目标的单位;
3)在安全生产上做出成绩的先进集体;
4)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
5处罚
5.1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者的处罚规定
1)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否决事故单位所有荣誉评比资格,每一起事故扣罚责任单位全部安全管理分,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扣罚500元,主要责任人扣罚200元;
2)轻伤事故,每一起扣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分10分,否决事故单位安全荣誉评比资格,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扣罚200元,主要责任人扣罚100元;
3)未逐事故,每一起扣责任单位5分
5.2安全教育培训,按应教育人次,每少一人或无记录,班组活动未开展或无记录,扣罚5分。
5.3在实行各种承包时,没有安全内容和安全措施的,对有关负责人扣罚200元。
5.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一般违章,一人/项次:考核单位安全管理分2分,责任者20元。
1)不穿工作服上岗;
2)女工上岗不戴工作帽,超颈根以下头发未置于帽内;
3)应戴防护镜,防护罩的而不戴;
4)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或有防护装置不用;
5)工件不按规定位置摆放或高、歪斜堆放;
6)厂内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
7)机动车辆拐弯,进出大门不减速、不鸣笛、不打转向灯;驾驶刹车、转向不灵、无转向灯、门窗不完整完好的车辆;
8)摩托车,自行车擅自进入厂区(考核保卫部);
9)作业员工未经有关单位同意,在车间等工作场所接电、水、气源,私自动用车和启用设备、设施;
10)工作时现场睡觉、看书报、追打戏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1)工作期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
12)带电(检修)作业或使用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成在容器、构件内工作,不带绝缘手套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或照明;
13)机器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4)不按规定及时清扫作业现场废料、垃圾,不在规定地点倾倒,物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的;
5.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较严重违章,一人/项次:考核单位安全管理分3分,责任者30元。
1)设备设施旋转部位螺钉、销、键超长(超出主轴2MM);
2)酒后上岗;
3)使用活动斜梯登高作业,无人把扶梯子和监护;
4)重复隐患,垂复违章;
5)二人以上作业无线一指挥或明确主从关系
6)检修带电设备电器和高空线路时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无人监护: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带负荷运行,断开车间(或回路)配电闸刀或总开关;
7)接触危险化学药品不佩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
8)高空作业(两米以上)不安全带,无监护;
9)电气,焊工工作时不穿绝缘鞋及其它防护用品。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使用不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
10)领导干部违章指挥或违意作业;
11)机动车辆保安件不完好,超速行驶(主干道不超过5公里/小时,车间内不超过3公里/小时):把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12)无证酒后驾驶车辆;
13)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及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措施;
14)重点要害部位有闲杂人员,值班人员睡岗,不认真做好登记,检查记录及交接班;
15)在运转的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件,
16)无证操作设备或任意开动非本工种设备;
17)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
18)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19)未经批准擅自牵引、使用临时电源线路;
20)不按规定储运、收发、登记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
21)割焊未经过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风的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
22)新、改、扩建项目或采用有毒、有害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不执行“三同时”;
2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接电源时无插头或未按规定使用绝缘鞋、手套;
24)擅自开动已被查封或未经检查、验收、移交的设备;
25)电工带电操作、带负荷拉闸前未办停送电手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熔丝,使用不合格绝缘手套和靴鞋,非值班人员进入高压室;
26)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5,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重大未逐事故:一人/项次:考核单位安全管理分10分;责任人50元。
1)电工高空作业,不穿绝缘鞋或不系安全带;
2)虽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已造成设备、设施损坏;
3)重点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场所不办动火证或采取措施不到位;
4)重大线路维修不办工作手续。
5.7凡公司查出隐患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和整改不到位的,每起对责任单位扣罚安全管理分10分,相关责任人100元。
5.8  1)所有烟、火不得携带进入会司,一经发现,一律执行三个月的下岗工资,并落实部门负责人100元/次;
2)在厂区内吸烟,直接辞退,并落实部门负责人50元/次;
3)在本部门的管辖区域内有烟头、烟灰、烟味等,:将落实部门负责人100元/次,并考核其部门安全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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