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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的设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11日

1 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1.1 基本规定
        项目部应建立由安全生产管领导小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关岗位人员等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1.2 工作机制
        a)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现状及变化趋势,并解决存在的或潜在的重大问题或根本性问题。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召开会议。
        b)各级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项目安全生产现状及变化趋势,并解决存在的或潜在的重大问题或根本性问题。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召开会议。
          1.3 管理者代表与主管安全生产副职
           1.3.1 在本部设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一名,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改进,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内部审核评价的组织领导和外部审核评级的协调工作。
           1.3.2 项目部、架子队等管理层设置一名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在行政正职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组织领导工作。
          1.4 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1.4.1 安全生产总监
        各级安全总监协助本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稽查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4.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a)项目部独立设置安全科(或安质环保部),主要负责本管理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b)在架子队设置安全员岗位,负责本队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4.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a)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5名
        b)架子队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并可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的规模增配专(或兼)职安全员。
          2.1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2.1.1 项目部领导层安全生产职责
        a)总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持制定并批准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总体安全生产目标,领导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推进、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主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3)保障并配备安全生产所需资源,保证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计划或方案、保证措施的有效实施。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经营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主持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处理权限内的安全生产事故。
        6)督促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排查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督促本单位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对所属各单位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进行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8)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措施。
        b)生产副总经理
        1)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组织落实施工生产资源的同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设施设备、物资、器具。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
        5)按分工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责任单位整治。
        6)受总经理委托,按事故等级组织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处理和报告。
        c)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3)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并组织落实。
        4)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责令责任单位负责人立即停工整改;定期组织评估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5)受总经理委托,按事故等级组织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处理和报告。
        6)受总经理委托,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协助总经理抓好好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落实奖惩措施。
        d)经营副总经理及其它副总经理
        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分工,对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e)总工程师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管理和领导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重点工程项目或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时,组织编制和审批安全技术专项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新开大型项目中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3)审查高风险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在技术上可行。
        4)负责组织对大型工程设备、设施的验收工作,并督促安装、使用单位制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5)参加事故调查,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或技术方案,经审核审批后督促实施。
        6)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解决安全技术上的难题,改善施工生产条件。
        f)公司办公室
        1)负责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文件的接收、登记和传达。
        2)负责全局性安全生产会议的筹备及会务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报告、讲话及文件资料等各种书面材料。
        3)传达总经理及有关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指示,反馈指示落实情况。
        4)负责机关本部交通车辆、派车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对司驾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并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5)保证机关本部安全生产应急事项的车辆使用。
        g)安全科
        1)组织识别、获取和更新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监督贯彻执行;负责组织评价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2)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的日常管理;牵头组织编制、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组织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及更新,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或重点、要点),监督、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指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参与新开工程项目的施工调查和难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评审。
        4)组织策划、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指导职业危险因素监测,排查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责任单位整治。
        5)主办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与复审;负责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培训取证和继续教育的管理;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安全培训。
        6)配合做好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的准备、实施、跟踪落实等相关工作。
        7)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劳动护肤用品的发放标准。
        8)负责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上级对本单位所发生的生产伤亡事故、职业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单位内生产伤亡事故、职业病的调查处理。
        h)合同成本管理部
        1)在组织编制和审查项目红线成本预算、核定分包单价时,应确保必需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2)在进行成本分析时,应分析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足额投入使用。
        3)督促、指导项目正确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投入费用。
        i)机械设备部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股份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组织编制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在编制设备购置计划时,应明确拟购设备应满足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要求;在审编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机械设备的配置及操作使用必须符合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参加安全监督检查,具体负责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有关机械、临时用电的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或意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
        4)负责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的组织管理,监督、指导项目做好预防性、日常维护保养。
        5)组织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6)监督、指导项目大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组织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
        7)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技术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及维修保养人员、用电管理人员的培训。
        j)物资管理部(简称物资部)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物资、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物资管理办法、现场物资存放管理标准、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
        2)检查、指导下属单位、项目部物资供方评价、采购、验收、存放与防护、发放使用等的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物资管理人员、物资搬运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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