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对炉锅运行管理的安全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6月16日

   (一)炉锅房不应直接设在聚集人多的房间(如浴室、教室、剧院、商店、医院等),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出口的两旁。炉锅房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是不准锁住或闩住,锅炉房内工作室或生活室的门应向锅炉房内开。
    (二)使用锅炉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安全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管理制度、定期检验制度、文明锅炉房和先进司炉工竞赛制度等)。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锅炉,还应建立巡回监视检查和定期对自动仪表进行校验检修制度。
    (三)蒸汽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2.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已升到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以上时;
    4.给水机械全部失效;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四)热水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不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
    2.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3.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6.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协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五)锅炉应每年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每6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定期停炉检验的重点如下:
    1.上次检验有缺陷的部位;
    2.锅炉受压元件的内外表面,特别是开孔、铆缝、焊缝、扳边等处有无裂纹、裂口和腐蚀;
    3.管壁有无磨损和腐蚀;特别是处于烟气流速较高及吹灰器作用附近的管壁;
    4.铆缝是否严密;有无性脆化;
    5.胀口是否严密,管端受胀部分有无环形裂纹;
    6.受压元件有无凹陷、弯曲、鼓包和过热;
    7.锅炉和砖衬接触处有无腐蚀;
    8.受压元件或锅炉构架有无因砖墙或隔火墙损坏而发生过热;
    9.进水管和排污管与锅筒的接口处有无腐蚀、裂纹,排污阀和排污管连接部分是否牢靠;
    10.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等与锅炉本体连接的通道是否堵塞;
    11.自动控制、讯号系统及仪表是否灵敏可靠;
    12.水侧内部的水垢、水渣是否过多。
    (六)锅炉水压试验前,应进行内外部检验,如必要时还应作强度核算。不得用水压试验的方法确定锅炉的工作压力。
    在工业生产中发生了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伤员,以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每位职工都有必要学会一些正确进行现场救护的方法。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