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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特种设备要点介绍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20日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特指纳入监管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八类设备。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七个环节都纳入强制监管。
  
  1、用户购买特种设备,不能随意购买,一定要购买生产厂家具有正式制造资格的正规产品。如果购买二手货,还要注意其使用年限,一般15年以上的二手货即不允许再安装使用。
  
  2、购买运回后,安装必须挑选有安装正式资格的安装队,不允许自行安装,而且要提醒安装队在安装前到市质监局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以及联系监督检验和安装验收。
  
  3、安装正式验收合格后,最迟到使用的一个月内,用户要携带所装特种设备的全套出厂资料、安装资料、监督检验和验收资料到市质监局(电话:2140650)办理注册登记使用手续。
  
  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可以联系市质监局(电话:2140650)培训和考核发证。
  
  5、特种设备有规定的在用检验周期(比如锅炉一般1年检一次,压力容器一般根据其安全等级分为3年、6年、1年的检验周期,电梯、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一般1年检验1次,起重机2年检验1次,压力管道也分安全等级确定周期),用户要注意下次检验周期,在到期前一个月向保山市质检中心(电话:2120814)申报定期检验。
  
  6、特种设备的大修理、改造,也要找有相应安装资格的单位进行,告知、监督检验、验收等环节类似安装。
  
  7、用户使用特种设备,要制定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条例》还规定应有事故应急预案。
  
  8、因故拆除、报废的特种设备,要向市质监局特设科申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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