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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炼有限公司“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2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区、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起我公司党支部领导、政府监管、部门协同、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监管格局。
1、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度。根据中宁县新世纪冶炼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公司实行“党政同责”制度。公司党支部和公司安委会所管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公司党支书记主要负责同志和公司安委会主任同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同等责任。公司党支部其他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公司各车间导班子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公司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管辖区域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其他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要负责分管片区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片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安委会主任每月(16日)召开一次总经理会议,安委会副主任或党支部书记每月(7日、17日、27日、)召开三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问题。
3、公司党支部和各车间领导每月进行三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有隐患的单位立即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隐患进行复查,下发整改复查意见书,并做好安全隐患闭合管理。
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激励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党委、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对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制度》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对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中宁县新世纪冶炼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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