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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念消防安全经 长保寺庙避祸患

作者:李竹  来源:阿坝支队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27日

寺庙是藏区社会、经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广大藏区群众中有着独一无二的地位。抓好寺庙消防安全工作,对于维护藏区社会和火灾形势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如何做好寺庙消防工作和它的意义。
        一、全州寺庙基本情况
        (一)寺庙基本情况。阿坝州登记在册寺庙近300座,其中藏传佛教寺庙占大多部分,分布于全州12县,在册僧尼人数众多。另有20余座清真寺、道观等其他宗教活动场所。藏区寺庙包括了藏传佛教五大教派(格鲁派、宁玛派、萨迦派、噶举派、觉囊派)和藏区原始的本波(本)教。阿坝县格尔登寺、查理寺、各莫寺,若尔盖达扎寺、红原麦洼寺、壤塘棒托寺、马尔康大藏寺、金川观音寺等寺庙历史悠久,文物古迹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分别是确尔基寺、棒托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个,分别是黄龙寺、唐卡寺、达穷贡巴寺、达扎寺、苟相寺、观音庙、美兴清真寺、结斯寺、草登寺、大藏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5个。
        (二)寺庙举例
        格尔登寺
        格尔登寺位于阿坝县城西北角,具有120多年的历史,是阿坝县规模最大的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该寺大经堂有120根柱子,可容纳数千僧民诵经、祈祷,是藏区屈指可数的大型经堂。
        各莫寺
        各莫寺位于阿坝县城西北部各莫乡藏传佛教格鲁派古寺,距县城13公里,占地18000㎡,是一座显密兼修格便派别的寺院。以其宏大的寺庙建筑、大佛塔和神秘的藏秘修炼而著称。
        (三)近年来寺庙火灾情况。2008年以来,全州寺庙共发生有统计的火灾6起,造成2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30万元。其中:2008年10月14日,阿坝县孜朗寺因大经堂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由于火势迅猛,寺庙离消防站远,灭火不及时,该寺大经堂全部化为灰烬。此次火灾造成直接经济财产损失1035961元,过火面积613㎡,其中无法核定价值的物品就有60件,火灾造成的文化损失无法估量。2012年1月26日,阿坝县查理寺茶房因电气线路短路引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103㎡,直接财产损失158400元。2012年11月26日,阿坝县格尔登寺2-076号扎康发生火灾过火面积65㎡,直接财产损失50000元,死亡2人(1名12岁的该寺僧人,1名7岁小学生)。
        二、我州寺庙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受历史沿革、民俗习惯、经济社会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和制约,藏区寺庙消防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且寺庙消防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先天性火灾隐患较多,隐患整改难度大。1、寺庙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跨度大,易、可燃物多。建筑主体多以石木或土木结构为主,木梁、木橼等结构年久干燥,建筑耐火等级低;寺院内装饰物和挂件等装饰物较多,且以易可燃织物为主,酥油、哈达、柴火等寺庙内易燃可燃物质堆放摆设无序,火灾荷载较大;2、寺庙建筑的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布局不合理。寺庙内有大量的殿堂、经堂、僧舍等建筑,修建缺乏统一规划和整体布局,大部分建筑紧密相连,在布局上除少数为单体的殿、堂、阁外,多数为群体建筑,前后左右各殿堂毗连,防火间距严重不足,一旦着火,势必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寺庙经堂、大殿、扎仓等建筑单体规模有的很大,数千平方米的建筑,内部无防火分区分隔,独楼梯、单通道的现象普遍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问题突出;3、地处偏僻,无消防车通道,发生火灾损失大。阿坝州寺庙点多、线长、面广,多数寺庙建于高半山区和偏僻牧场,远离城区,消防条件差,火灾隐患多,交通极为不便,消防水源严重缺乏,部分寺庙即使建有消防水池或能使用天然水源,但是在入冬以后很多有水源也被冻结,造成消防取水困难; 4、消防水源、消防器材设施严重不足,大多数寺庙未建立志愿消防队。寺庙普遍存在消防器材设施严重不足,大部分寺庙未配置手抬机动泵、水带、水枪、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未成立义务消防队。部分建筑规模大、僧尼多的寺庙未配置消防车,重点保护部位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州寺庙整体自防自救能力十分低下,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小火酿成大灾。5、用火、用电增多,大多数寺庙电气线路陈旧老化。寺庙内的用火主要是僧尼们的生活用火和宗教用火,僧尼们在自己的僧舍内用火煮饭;多数寺庙的经堂、殿堂内都点有数十、数百甚至上千盏长明灯,这些灯又距佛像及佛像上的哈达和其它易燃织物非常近;僧人及游客随处烧香的现象也很普遍,建筑时间久远,电气线路老化及敷设不规范问题严重,私拉乱接,无绝缘保护现象突出;常年用火、用电频繁,且大多电路电压不稳,时断时停,极易引发短路、过载等问题。
        (二)主体责任难以落实,消防管理水平低。大部分寺庙对自身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不明确,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观念弱,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未建立,逐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有的虽然以寺管会的形式成立了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但是寺管会作用不大,形同虚设,管理的权有限,对寺庙消防工作所需经费,工作调度指挥落实难以到位,导致寺庙消防工作开展难,管理无序等问题严重。大多寺庙普遍存在无消防工作组织机构、无消防管理人员,无志愿者消防队伍,无消防管理和工作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和防火巡查不落实,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寺庙消防安全无人问、无人管的现象突出。
        (三)僧众消防意识淡漠,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低。全州绝大多数寺庙延续着在经堂、大殿燃点酥油灯、焚香等宗教礼仪和习俗,致使寺庙火灾风险值长期偏高。广大僧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较低,消防安全知识匮乏,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认知,缺少基本的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对身边存在的电源、火源、易可燃物管理混乱,通道、出口阻塞,消防设施、器材严重缺乏等火灾隐患熟视无睹,视而不见,更有对消防部分“四送”的灭火器材、消防手抬泵等设施,随意损坏。僧尼不会报火警、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知道如何正确疏散逃生的现象更是普遍存在,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十分差。
        三、抓好寺庙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
        藏传佛教是藏区群众最忠贞的宗教信仰,千百年积淀的宗教传承,影响甚至主导着藏区群众的衣食住行。藏区寺庙逐渐成为阿坝社会稳定的重要信号灯,寺庙安则藏区稳,寺庙稳则藏区安。寺庙消防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深入开展寺庙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藏区社会稳定,省厅、州局先后出台了《藏区寺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阿坝州宗教、佛协、消防支队也结合藏区寺庙消防安全实际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寺庙消防安全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全面加强寺庙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为寺庙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有力的确保了藏区社会稳定。3年来,全州消防部门积极联合统战、公安、宗教、佛协等部门,共排查寺庙292座,发现火灾隐患5800余处,督促指导寺庙整改火灾隐患4000余处,有效的减少了寺庙火灾隐患存量。总队党委高度重视阿坝藏区寺庙消防安全,周富章政委、付立兵副总队长、王松林副总队长、纪飞副部长等总队领导多次检查指导阿坝寺庙消防工作。
        (二)深入开展寺庙消防安全“四送”活动。在开展寺庙消防安全工作中,阿坝消防根据藏区寺庙消防安全工作需要,总结、提炼了以“四送”活动为载体的全新寺庙消防工作思路,取得了极好的成绩,全面提升寺庙僧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可和推广。2012年以来,全州消防部门指导寺庙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总计190余次、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270余次,累计发放汉、藏双语版宣传资料、手册60000余份,赠送灭火器3000余具。
        (三)大力改善寺庙消防安全环境。针对寺庙消防基础设施缺乏、用火用电不规范等情况,全州各级政府加大寺庙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全面加强寺庙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改善寺庙消防安全环境。2012年以来,全州共投入资金800余万元,为120余座寺庙修建水池30余个,配置手抬机动泵180余台、水枪200余支、水带1200余米,指导寺庙规范电气线路穿管敷设10000余米。
        四、全面抓好寺庙消防安全工作
        提升寺庙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是忠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践行群众路线,推进阿坝州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对强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稳控全州火灾形势,维护藏区社会稳定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全面抓好寺庙消防安全工作,改善寺庙消防安全环境,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寺庙全面负责、僧尼积极参与的原则,不断完善藏区寺庙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公共消防基础保障体系、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体系,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藏区寺庙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全力维护藏区火灾形势稳定。
        (一)政府统一领导。政府要将寺庙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绩效管理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组织制定并实施寺庙消防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寺庙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消防装备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寺庙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协调解决重大寺庙消防问题,落实专项资金整改寺庙火灾隐患。
        (二)部门依法监管。统战部门要正确引导藏区寺庙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宗教事务部门要统筹寺庙消防安全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寺庙经费保障力度,安监部门要将寺庙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内容,国土部门要严格寺庙土地审批,建设部门要科学编制寺庙消防规划,同步建设寺庙公共消防设施,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驻寺工作组要加强寺庙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寺庙整改火灾隐患,协助、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三)寺庙全面负责。寺庙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 “四送”活动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寺庙内部消防安全职责。依托寺管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保证必要的消防投入,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寺庙民族管理委员会作为寺庙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者和参与者,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提升寺庙消防工作至关重要。
        寺庙民族管理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2、建立健全《寺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寺庙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规定》、《寺庙志愿消防队伍工作职责》、《寺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寺庙消防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消防规章制度。
          3、开展寺庙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违章用火。酥油灯应固定放置在不燃烧体上,并与四周保持不少于30cm的间距,动用明火应当取得寺管会的审批,厨房应独立设置,当独立设置却有困难时,应靠建筑的外墙设置,并用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用于取暖、煮饭的炉灶应与四周物品保持1m以上的间距;
        (2)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等现象,是否存在未按照要求穿管敷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3)是否规范使用油气。寺庙严禁储存、使用汽油,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是否用柴草、木料等易可燃物质占用防火间距,是否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
        (5)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4、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部门的要求整改火灾隐患;
        5、利用重大佛事活动组织僧尼开展消防知识讲座;
        6、组织成立志愿消防队,开展防火巡查,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7、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等。
        志愿消防队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每2个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
        2、负责日常消防巡查、宣传、消除火灾隐患和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工作;
        3、每季度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逃生演练;
        4、发生火灾后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报告寺管会负责人,开展初期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开展火灾调查。
        (四)僧尼积极参与。僧尼作为寺庙消防工作最直接的参与者,要提高自身消防基础素质,强化自防自救能力,规范日常用火,认真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以自身行为保护寺庙消防安全。
        以上是我的授课内容,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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