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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通过职业病防治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于近日通过了职业病防治法,这部以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为主旨的法律将于明年五月生效。

  这部法律明确了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方面的法定责任,并对职业病患者在医疗和生活保障方面的权利,以及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所长周安寿说,现行法律缺乏对劳动合同中有关职业病危害告知和劳动者健康保护方面的规定,使劳动者健康权益难以获得法律保障。这部法律实施后,违法者可能面临高达五十万元的罚款和关闭企业的处罚,而过去这样的处罚仅为几万元。

  中国有近八百万工业企业、两千多万个乡镇企业和六万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尽管国家很早就在各地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了职业病防治网络,但随着近年来乡镇、私营和外资企业的迅速增加,职业病问题却日益突出。

  在中国,尘肺、化学中毒、苯白血病等职业病每年都导致数万名工人患病甚至死亡。卫生部在全国十五个省市的统计显示,百分之八十三的乡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其中百分之六十的企业没有配备任何防护设施。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尤为突出。并出现了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从城市到农村、从大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的趋势。

  卫生部法制与监督司司长赵同刚说,职业病已成为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首要原因。许多职业病难以治愈,但可以预防。因此法律规定企业在建设的论证、设计和施工阶段就要配套职业病防护设施,从源头上杜绝健康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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