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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各级机构各有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多年以来,我国重大事故不断发生,事故应急计划和措施的基础薄弱,为此应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企业、工会组织及有关部门在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方面的职责,场内、场外应急计划的技术和组织要求。

国家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立法和管理手段,推动省、市、企业重大事故应急系统的建立;为地方应急计划管理部门提供咨询、指导、评价;处理影响范围大,事故后果严重,或需要国际援助的重大事故;建立国家重大事故应急反应数据库以及专家决策系统和重大事故应急管理信息网络;与国际应急机构和有关信息中心联络,建立国际交流合作渠道;进行全国性的重大事故应急计划宣传。

省、市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应急计划标准和法规建立本地区重大事故场所应急系统,明确规定地方应急服务机构在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时的作用和职责。场外应急计划的内容包括:提供危险设施及其周围环境方面的资料;评价场外危险性;制定场外应急措施,进行场外应急计划训练;向居民和公众提供重大事故应急措施宣传材料等。

企业应负责制定和实施危险设施的场内应急计划。场内应急计划应说明:危险源的各种参数;周围环境,人口密度;报警和信息传递;关键岗位工人的职责;事故应急指挥和组织;现场应急处理行动;应急程序的演习和训练。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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