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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木工房、危险品存放点、现场火源防范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07日

为了更好地抓好仓库、配电室、木工棚、危险品现场火源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防范措施:
        1、仓库、配电室、木工棚、危险品现场火源场地必须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识,每星期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仓库、配电室、木工棚、危险品现场火源必须设专人进行保管,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
        3、仓库、配电室、木工棚、危险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可靠性。
        4、从事明火、电、气焊等作业,动火前要消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并且便利相关的动火证件。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烧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木工棚、现场火源等处调配油漆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品。
        6、仓库、配电室、木工棚、危险品现场火源等处配备专用电闸和水闸,万一失火,先将电闸关闭,再进行灭火。
        7、工地专职安全员要对仓库、配电室、木工棚、危险品进行经常的防火检查。
        8、做好防火安全交底,并做好防火、防盗、防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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