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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3日

1站长负责编制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与采购计划,安全员负责保管和定期发放工作,公司职能部门和工会负责监督检查;
2劳动防护用品应到国家定点供应部门采购;
3生产一线员工应该遵守有关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需要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靴),防毒面具、防尘口罩、防护镜、绝热手套等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齐全,保证质量可靠;
5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负责保管、维护;电工绝缘安全防护用品要定期进行耐压试验检查;
6消防战斗服、耐火隔热服、消防鞋帽要经常晒太阳除湿,防止霉烂虫蛀损坏;
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个人后只能自己使用,禁止转卖和送他人使用,违者将受到停职与罚款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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