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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物业维修服务部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4月21日

(一)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中离、早退,擅自延长午休时间。

  (二)任何人不得穿拖鞋,便服短裤,超短裙上班。

  (三)当班职工无特殊情况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中途离岗,非当班职工严禁串岗。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喝酒,严禁酒后进入施工(工作)现场。

  (五)禁止上班时间睡觉(夜间值班除外),打扑克、玩麻将等聚赌现象发生。

  (六)员工之间团结互助,若产生矛盾时,相互谅解,或向领导反映问题,不准互相谩骂,吵闹。

  (七)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搞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八)各工种在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九)维修部员工必须绝对服从领导的工作调动和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分配、调动,无理取闹者给予处罚。

  (十)员工在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人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额一定比例赔偿,如属故意损坏财物的,按损失额的二倍罚款后,给予下岗处罚。

  (十一)发现员工有盗窃、贪污行为给予下岗处罚,情节严重递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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