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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考制核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20日

一、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和各级人员责任制的落实, 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各部门。

三、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经理层安全责任考核。

(二)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安全部负责公司各车间,部门的安全责任考核。

(三)安全部负责制订安全责任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四、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一)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

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五、考核方式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副总经理以上的安全责任制考核。

(二)安全部负责对公司各车间、部门考核。

(三)各部门,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四)各考核组织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六、考核频次

(一)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二)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安委会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年度综合考核。

(三)各职能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四)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七、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 现场了解情况, 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二)考核组织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为优、良、及格、差四个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部落实到位的为优 ,一项落实不到位的为良、两项落实不到位的为及格、两项以上落实不到位的为不及格。

(四)对本季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考核视为不及格

(1)发生轻伤1人以上(含1人),或者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发生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件、事故的(如火灾、爆炸事故)

(3)发生隐瞒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迟报安全生产事故的;

(4)发生小事故以上的。(包括火灾爆炸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5)一般事故隐患未整改达到3项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达到1项以上(不包含1项)

(四)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织应及时向安委会进行汇报。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五)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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