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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事故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1月13日

为加强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结合我公司加油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事故定义

安全事故是指在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事故等级

①.较大事故:指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②.一般事故:指在加油或卸油过程中发生跑、冒油等事故。

3、事故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后,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站长。对较大事故,站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所在片区经理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事故的救援

①.接到事故报告的站长,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③.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6、事故调查处理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处罚

①. 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违反此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②. 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

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事故台帐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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