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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油罐安装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6月25日

一、油罐的选址、安全距离
1、醇基燃料安全双层油罐应地上或者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室内油罐不能大于1M3的罐体。
2、单层油罐与站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5米,埋地距离不小于6米。
3、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5米。
4、油罐与室外变配电站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
5、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米。
6、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设围栏。
二、油罐的安装
    1、埋地罐区
1)、油罐的设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和导静电性能。钢制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6mm。
2)、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
3)、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4)、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
5)、油罐的顶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
6)、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出油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
7)、 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8)、 当采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应设底阀。底阀人油口距离罐底宜为0.15~0.2m。
9)、 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帽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2、地上罐区
1)、油罐的设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和导静电性能。钢制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6mm。
2)、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以及1层防锈漆和5层防晒漆和反射漆。
3)、罐体安装1个防爆呼吸阀,2个紧急排气阀。尺寸为:呼吸法DN50,紧急排气阀为DN200。
4)、罐体液位计采用磁翻板液位计,不锈钢材质。
5)、加油系统中的加油泵为专用防爆甲醇泵,闸箱为防爆箱,并在加油泵处设置泄漏报警系统。
6)、油罐的进油口和液位计口在一侧,出油口和排污口设置在另外一侧。
7)、 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8)、 罐体外部管道采用无缝钢管,并涂上1层防锈漆和5层防晒漆和反射漆。
9)、 油罐的加油口应安装加油法兰阳和法兰阳的加油盖。

三、油罐区的安全规定
    1、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2、 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特殊情况下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3、 油罐区是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 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5、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6、油泵房应加强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室内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
    7、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8、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9、应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是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等。
    10、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罐体上一般不设照明,必须时应选用合适的防爆型灯具。
    11、贮罐应设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管线穿越防火堤处或分隔堤处的缝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须全部封死。
    12、罐区和生产装置内的残液、瓦斯、污油等的排放应有回收系统,不准随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残液。
    13、贮罐管线须保温的,应严格控制温度,防止过高或过低,造成物料挥发或管线冻坏。
    14、不同物料贮罐的管道不得相连。如贮罐换装不同物料时,必须彻底清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换装,以防物料相混。
    15、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仪表指示的液面与实际液面是否相符,防止出现假液面造成跑料事故。
    16、油品贮罐进口管,应在罐的下部进入,以免冲击磨擦产生静电。严禁采用自由流入方式向油罐、油槽车和油桶中罐注轻质油及其他易燃液体。调合罐禁止通风搅拌。
    17、向贮罐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贮罐。
    18、油罐油品的加温、脱水循环、清洗、输转、切换和油罐一系列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应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1)、除凝固点过高的原油外,温度一般应控制在油品的闪点以下。向有水份的贮罐送油温度不超过90℃。超过90℃以上的贮罐收油不得带水,不得直接向该罐用蒸汽扫线,以防冒顶跑油。有升降管的必须将升降管提到水层以上。
2)、油罐脱水不准离开人,应遵守“三脱水”制,即:收油前脱水;收油后沉降脱水;移动前脱水。
3)、对调合罐可根据罐的容积大小,泵排量大小和各种调合油品的性质决定循环时间。循环时各有关阀门的开关情况应检查好,防止串油。
4)、为保证油品质量和安全检修,贮罐必须定期清扫、清洗,清洗时必须采用蒸气直接吹扫加温并保证足够时间,所有与罐体相连的阀门,管线一定要切断关严,防止误操作使油串入罐内伤人。
5)、油罐收付前后,须详细检查阀门、管线是否开关正确,切换时必须遵守“先开后关”的原则,以免憋压。
6)、闪点低于60℃以下的油品,禁止用压缩空气扫线,夏季不扫线应防止管线受热升压。闪点高于60℃的油品在用压缩空气扫线时,油温必须低于该油品闪点20℃。
7)、清洗含有硫化物的贮罐时,应不断用水浇洒,保持潮湿,防止硫化铁自燃;清除出的硫化铁应运出罐区,埋入地下。
19、雷雨时应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引起火灾。
20、检尺和采样口平时要盖严。量油尺和采样器应有防止碰撞产生火花的措施,起落要缓慢。
21、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罐区和油罐、槽车上去操作。
22、现场补充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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