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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0月01日

一化学毒品的保管
l、所有入库的剧毒化学品,应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每批剧毒化 学品只有在具有制造厂的证明书或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技术 条件,并包装完整时,才准入库。
2.待验的化学毒品,可参照本规程要求,暂时保存,但不得与 已验的化学毒品混放。
3.化学毒品应有专门的记录本,详细记录化学毒品入库、出库 情况,其中包括:毒品名称、入库时间、数量以及领用单位、领 用时间、数量和领用人,发放人等项目。
4.有毒化学物品的保管应按下列要求:
(l)必须存放在专门的库房内,并按毒害性质分类保管。灭火方 法不同以及互相作用的毒品不得存放在一起,应加可靠的隔离。
(2)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毒物” 字样,并使标志向外。
(3)包装应坚固、 完好, 不得破损渗漏, 并应整齐地放在料架上, 料架之间应有 0.8-l 米宽的通道。
(4)如果堆放,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之间应有 0.8-1 米宽的通 道。
(5)不允许露天存放。怕水、怕热、怕冷的有毒化学物品,不得 在潮湿、低湿处存放。
(6)保管期间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报告单 位领导处理,处理时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7)保管人员应了解各类毒品的化学性质和有关安全知识。
5.剧毒化学药品的保管,除应遵守以上七条规定还应符合下列 要求:
(1)应有严格的出入库、交接班和领发等安全制度,保管人员必 须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且征得保卫部门的同意。库房 必须双人、双锁严加保管,确保安全。
(2)剧毒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该工具不得兼作 他用。库内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品。
(3)剧毒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固体状态 的允许盛放于木制容器内, 但容器内应衬以结实的厚纸外用铁条 密封。
(4)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柜中进行。工作人员 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5)实验室、 车间不准存放剧毒化学物品。 剧毒化学物品领回后, 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剧毒化学物品库。
二、化学毒品的领用办法:
1.只有经常使用剧毒化学物品的单位方准领取。如临时需要领 取时,应由双方单位领导批准。
2.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领取工作。领取时须领用单 位领导批准
3.领取时,必须两人共同前往,相互督促。
4.领回后,应存放在专门的橱柜内,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三、化学毒品的使用要求:
1.使用单位的领导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化学毒品的安全 卫生规定。
2.操作人员应了解有毒化学物品的性质和有关安全卫生知识, 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空 气中的毒物浓度应定期测定,不得超过国家的规定标准。
4。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工作后,防护用具应存放于 专门地点,不得带回家中或穿到公共场所,
5.使用的工具;设备应经常检查,使其处于安全良好状态,如 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6.吸取液态有毒化学物品时,应用移液管,严禁用嘴吸。
7.工作后必须将手洗干净。
8.使用剧毒化学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
(1)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
(2)工艺装备应在有局部通风装置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
(3)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
(4)剧毒化学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毒。
(5)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剧毒化学物品。
(6)剧毒化学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
(7)经过剧毒化学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 应用清水冲洗, 并放在 通风的地方。
四、化学毒品及其废渣废液的处理:
1、化学毒品及其废渣、废液必须进行消毒处理,达到国家允许 的排放标准时,方可排放。
2、 剧毒化学物品的包装和容器需要报废时, 也须进行消毒处理, 不得随便抛弃。
贵州七帛危险化学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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