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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18日

1.总则
    1.为了规范员工在涂装作业场所进行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工作行为,控制和减少员工接触危险、有害因素,避免或减少因接触危险源造成的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适用于进入涂装作业区域所有人员。
    3.术 语
    3.1消防重点单位:指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并依法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的单位。
    3.2危险源: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3危险有害因素:指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4.职责
    4.1涂装作业场所因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材料被确定为公司消防重点部位,作为主体责任部门,负责开展部门安全工作。
    4.2安环后勤部作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考核、培训,督促责任部门积极开展安全工作。
    4.3进入涂装作业场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要求,对于违反本安全规定要求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5.主要内容
    5.1涂装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5.1.1由于使用油漆、稀料、固化剂、天然气、丙酮等易燃材料所产生的火灾。
    5.1.2由于使用C型吊具吊运钣金件进行电泳涂装所产生的打击、碰撞、划伤等所引起的起重伤害。
    5.1.3由于涂装作业场所设有水洗池、酸洗池、脱脂池、预脱脂池、纯水池、UF水洗、纯水池所引起的淹溺。
    5.1.4由于使用叉车进行运输物料所产生的碰撞、碾压、物体倒塌等所引起的起重伤害。
    5.1.5由于使用硫酸、中和剂、磷化液等危险化学品或接触热水管道所引起的灼烫。
    5.1.6由于进行喷漆作业接触油漆、稀料、固化剂等溶剂中的苯或涂装作业接触硫酸、中和剂等酸、碱性雾状气体所引起的中毒。
    5.1.7进行喷漆工件打磨或工件吹灰岗位所引起的接触粉尘职业危害。
    5.1.8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维护、保养、维修所引起的触电,电泳槽电泳过程中所引起的触电。
    5.1.9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维护、保养、维修所进行的登高作业引起的高空坠落。
    5.1.10货物运输车辆出入或装卸货物过程中所引起的车辆伤害。
    5.1.11操作人员进行上件、下件过程中与钣金件接触所引起的划伤、割伤等其他伤害。
    5.2进入涂装工作区域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2.1进入涂装生产区域员工必须穿防静电服、佩戴防尘软帽,指定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戴安全帽必须系好下颌带,调整好安全帽内衬和松紧度,留长发的女工须将头发挽起扎好放在安全帽(防尘软帽)帽内。
    5.2.2进入涂装作业区域员工必须穿防静电鞋,进入工作程序时必须佩戴手套。
    5.2.3外来参观人员进入涂装车间参观必须佩戴安全帽,穿着完整鞋套。
    5.2.4噪声超过85分贝工作岗位应佩戴耳塞,噪声超过100分贝,工作岗位佩戴耳塞的前提下再佩戴护耳罩。
    5.2.5电泳线前处理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时应佩戴防毒口罩、护目镜、耐酸碱橡皮手套。
    5.2.6打磨、吹灰、擦净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调漆、喷漆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喷漆服,佩戴防毒口罩,设备维护人员按照标准对过滤棉进行检测。
    5.2.7电工人员进行高压停送电工作时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板上使用绝缘工具工作。
    5.2.8登高作业人员高空作业需办理高空作业审批手续,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登梯作业穿软底鞋。
    5.2.9进入爆炸危险区域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穿防静电工作服、穿防静电安全鞋,禁止穿纤维衣物和带铁掌鞋进入。
    5.2.10 进入密闭空间区域作业时,应该根据现场环境佩戴适宜的安全防护用具。
    5.2.11相关方及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和危险区域参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要求:
    5.3.1涂装作业场所操作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掌握、了解危险化学品特性和应急防范措施。
    5.3.2危险化学品进货后,必须登记入库存放,严禁堆放在生产现场或厂区。
    5.3.3危险化学品存放应按其性质分类存放,堆垛高度密度不超过该类危化品的标准要求,不得与剧毒、可燃物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放。
    5.3.4危险化学品仓库必须保证良好的通风,定期通风换气,禁止产生火花或明火作业。
    5.3.5危险化学品仓库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5.3.6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开启稀料桶、固化剂、油漆桶必须使用防爆的铜制或铝制工具(如铜扳手、螺丝刀), 严禁用铁器敲打、开启桶装油漆、固化剂、稀料、树脂漆等易燃液体。
    5.3.7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实行专人“限量领用,余量退存”制度,仓库内禁止存放敞口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现场的易燃易爆化学品未使用完应给予封闭处理,防止易燃气体挥发。
    5.3.8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如调漆间、喷漆室、打磨室、天然气管道区域、燃烧机工作区等10米范围内严禁有明火作业、热源、火源,防止有产生电火花的因素存在。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及周边区域严禁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施,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前必须将手机、对讲机等电子设备关闭。
    5.3.9易产生静电的设备与装臵,必须按规定设臵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检查。
    5.3.10天然气管道、阀门、接头、燃烧机应定期进行检查,使用后应及时关闭,避免出现天然气泄漏。
    5.3.1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必须有确定的责任人,专人控制,明确危险品的性质、灭火方法,能够处理应急情况。
    5.4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5.4.1油漆、稀料、固化剂、硫酸、磷化液、脱脂剂、树脂漆等危险化学品属于易燃、易爆、毒害工业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职业卫生,部分溶剂可以经过皮肤、呼吸系统、食道进入人体,禁止人员未佩戴防护用品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
    5.4.2作业时应避免溶剂、涂料、腐蚀品与皮肤直接接触,防止化学品灼伤,进行以上工作要穿防护服,佩戴防护面具、防护眼罩、防护手套、帽子等工装保护身体。
    5.4.3工作后做好洗手、洗脸、嗽口等清洁工作。皮肤粘到涂料、稀料后,用肥皂清洗。溶剂、涂料如进入到眼部,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迅速就医。
    5.4.4吸入漆雾而感到不适时应立即到户外,若感异常,并迅速就医。
    5.4.5呼吸道及皮肤敏感和过敏体质的人员,请不要从事喷涂作业。
    5.4.6非作业场所人员不要随意进入喷漆区域和电泳前处理区域,进入现场人员要掌握以上安全注意事项,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5.5涂装车间安全注意事项:
    5.5.1由于涂装作业场所存在多种危险、有害因素,也存在多种危险源,涂装作业场所人员及进入涂装作业场所相关方人员必须学习并遵守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明确各种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特别申明在进入涂装作业场所时不允许携带任何火源(火柴、打火机)等。
    5.5.2禁止非设备操作人员操作烘干炉、燃烧机、阴极电泳等设备,设备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禁止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臵操作设备,禁止设备运行时进入设备内部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
    5.5.3维修动火作业时必须进行审批,对作业区域进行危险性辨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5.5.4进行调漆、喷漆作业时,必须穿戴好防静电服、防静电鞋、橡胶手套、防护眼镜、防毒口罩。
    5.5.5打磨室、喷漆室、调漆间区域必须保持通风状态下才能进行工作,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出现紧急情况时,按照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5.6禁止人员随意进入烘炉或过滤风箱内,禁止人员随意攀爬楼梯进入设备高处,特殊需要时必须经过车间主任同意。
    5.5.7禁止人员随意打开电泳段两侧观察门,观察门不能正常使用时应立即进行报告,避免人员坠入池内出现淹溺事故。禁止人员登上前处理水槽边缘,或横穿前处理水槽,避免人员坠入水槽出现淹溺事故。
    8.5.8升降平台升降起落时人员必须与升降机保持安全的距离,防止升降平台造成挤伤,上件、下件人员应将车壳悬挂牢固,避免车身坠落伤人。
    5.5.9禁止人员进入C型吊具吊运车壳的下方,或者C型吊具运行轨道下方进行长时间停留,禁止人员在喷漆烘干炉、电泳烘干炉进出口处穿行或停留。
    5.5.10电泳槽是一个具有危险性的高电压工作场所,正常生产或通电时,严禁在电泳槽中进行任何操作(如取样,检查阳极管或电动葫芦维修),不得随意打开电泳调压柜。
    5.5.11 作业场所分布公司Ⅰ级危险点(调漆间,中涂和面漆喷房)、Ⅱ级危险点(烘炉区)、Ⅲ级危险点(CO2气瓶间),制定了严格的管控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涉入。
    5.5.12废弃的油漆桶及冲洗枪的废稀料要集中盛放入指定标识好的容器内,并随时封闭良好。浸润过油漆稀料的抹布不要乱扔,必须集中放到指定的废桶内, 集中由送固废站由公司统一处理。
    6.考核
    6.1违反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人员,将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6.2违反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根据事故
    严重程度给予考核。
    6.3对于多次违反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加倍考核,情节严重人员将报告公司行政人事部予以严格处理。
    7.附则
    7.1本规定解释权归安环后勤部,安环后勤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新的条款。
    7.2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3本规定生效后,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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