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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油罐及油泵房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07日

⒈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⒉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须经双方对设备、仪表、管道、控制阀逐项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须报告主管人员,待处理完后再进行交接,不准设备带病工作。泵房区域内要保持整洁。
  ⒊ 油泵房室内绝对严禁烟火,并不得带入火种,不准外人进入,并须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操作人员必须会使用和保养。站内和室外油罐区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等警示牌。
  ⒋ 工作中,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检查油压表,把油压稳定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供油路及阀门要有明显的标记并以醒目颜色。油压表必须做到每年定期校验一次。
  ⒌ 油泵工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睡觉,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经常巡视检查区域内及管路系统的供油、防火情况,发现异常征兆时,应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  ⒍ 各部电线、电器开关必须经常检查,防止短路、混线等事故的发生。照明一律采用防爆灯。禁止栓拉挂临时用电线路和移动式落地排风扇。油罐及管路应有静电接地,并保持完好。
  ⒎ 上油罐巡视或做供油、排水等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上下梯子时不得穿硬底和塑料底鞋,两手要抓牢。使用活动梯子时,必须有一人扶梯。登高(或骑在管路上)作业,应系好安全带。
  ⒏ 发现火患、火警后,必须切断油路,停止供油,然后用灭火器材扑救。不能扑救时必须立即报告,同时要向外面来协助灭火的人员指明要害部位,共同进行扑救,扑救时不准用水。
  ⒐ 卸油时流到油罐、油泵房附近地面的油类,必须及时消除或盖以厚砂,不准盖新炉灰。罐内油渣必须定期清除。
  ⒑ 接触油罐的所有人员,不准穿带铁钉的鞋。油罐顶盖的腐蚀要定期检查,油罐金属部分及油管路每年需刷一次防腐油漆。
  ⒒ 油罐内的存油要定期进行脱水工作。油泵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安装临时性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
⒓ 修理油管路、阀门时,不得随意动火。如需要动火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操作规程执行,并有专人监护,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
⒔ 各油泵不得空转。发现有空转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原因。
⒕ 值班人员除遵守本规程外,也必须同时遵守工厂的“安全操作总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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