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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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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充分利用闲置、废旧材料,杜绝浪费现象,特做出如下规定: 1、 分厂内部在进行工艺改造、设备检修时新产生的设备、管件、配件、边角料等物资,不得随意丢弃,统一堆放到分厂指定的位置,并竖立标识。 2、 废旧物资堆积一定数量确需运离分厂的,由分厂填写《废旧物资转移单》,由分厂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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