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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勤务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30日

一、交接班制度
1、保安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因故不能执勤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上岗前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着装,携带执勤用品,准时接班。
3、交班: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交接时双方先行敬礼,然后边注意观察,边做交接班事宜。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交代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移交勤务登记薄,双方签字备查。接班者未到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当班者不能离开。
二、请示报告制度
保安员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的向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请示、报告。对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及公安机关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详细记录。
三、“三级”查岗制度
驻勤单位保安组织负责人或指定的勤务检查人员,负责对保安员执勤情况进行检查。勤务检查的内容以保安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主。对勤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应做好记录,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分公司领导每月一次,各队管理人员每周一次,巡逻小分队每周两次,对所辖区域岗点,定期巡查,有关情况依据《人防分公司督察管理办法》实行奖惩。
四、勤务登记制度
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如《值班日志》,包括交接班、请示报告、勤务检查等主要内容,重点登记“三级”查岗情况。《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包括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根据各单位情况,白天可办理《临时出入证》或电话预约,夜间建立巡逻登记,确保重要部位的安全。
五、“三级”例会制度
一是分公司周例会。每周五下午召开,经理主持,副大队长以上人员参加,内容:听取汇报、总结讲评、传达指示、布置任务。二是大队队务会。每月月底召开,大队长主持,班长以上人员参加。内容:收集好人好事、统计考勤、总结讲评、布置任务。三是岗点班务会。每周召开一次,全班队员参加。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指示,总结讲评工作,整改存在问题,研究提升服务质量措施。
六、客户回访制度
人防大队对所辖岗点每月进行一次客户意见征询,分公司每季度对 20人以上岗点回访一次。建立登记本,详细记录客户回访反馈意见,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研究整改措施,把双方的关系维系在健康发展的道路上。
七、好人好事奖励制度
在执行保安勤务工作中,对坚持制度、履行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报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抓获盗窃分子的,经查属实的,奖50--100元,事迹见报者奖100--150元;拾金不昧者经失主或客户单位证明属实,奖30--50元,事迹见报者奖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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