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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30日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管理中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
    2. 引用标准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12.26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GB/T 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1997.5.25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文2004.01.19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国家安监管管二字[2005]11号
    3. 总裁职责
    3.1 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主持制定、批准和颁布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方针。
    3.3 指定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者代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体系配置适宜的组织结构、人员、财力和物力;确定安全生产、环境管理目标,批准重大安全、环保措施(项目),责成财务部门落实安全环保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3.4 经常听取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者代表有关安全生产、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汇报,定期主持管理评审,以全面检查和评价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方针、目标、指标以及其他要素是否需要加以修正。
    3.5 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与程序文件、企业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签发。
    3.6 组织重大伤亡、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四不放过”。决定重大安全、环保奖惩事宜。
    4. 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者代表(生产副总裁、制造部长)职责
    4.1 协助总裁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主要责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安技环保处(以下简称安技处)工作。
    4.1.1 责成总裁办公室(以下简称总裁办)确认、收集适用本公司经营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传达或提供查询。
    4.2 审核有关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标准、规定和安全、环保工作规划及技术措施计划(项目),责成安技处根据安全生产、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进行运行;对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指令有关部门实施,并责成安技处督促、检查、考核实施情况。
    4.3 定期向总裁汇报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状况;定期听取安技处工作汇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讨论和决策重大安全、环保事项。
    4.4 责成安技处定期组织对公司危险因素、重要危险因素、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和潜在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进行确认和评价,并予以审定,颁布。
    4.4.1定期组织安全、环境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并予以审定、颁布,并责成安技处督促、检查、考核实施情况。
    4.4.2 责成有关部门做好确保安全、环境管理正常运行所需的教育培训、信息传递、文件编制、控制和记录工作。
    4.4.3 责成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工作以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的监测、监查、监督工作以及不符合纠正与预防工作。
    4.4.4 定期主持组织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向最高管理层及总裁汇报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为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4.5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及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并责成安技处督促、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责成各部门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实施管理。
    4.6 组织领导公司各类事故、紧急状态应急准备及反应领导小组的工作并担任组长,在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行使调度、指挥职责。
    4.7 组织和参加重大伤亡、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四不放过”。
    4.8 每年向“职代会”提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对“职代会”有关提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将解决方案予以通报。
    5. 副总裁职责
    5.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方针,对分管公司有关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5.2 在审定各类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时,应使之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在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有关技术规程、制度时,应规定安全、环保技术规程和制度;在规划实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及有关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时,应贯彻“三同时”的规定。
    5.3 责成分管方面的有关部门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实施管理,保证机械设备、动力设备、基建设施和物品达到本质安全;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防范措施。
    5.4 责成分管方面的有关部门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有关标准和有关体系要素的要求实施和运行,并对重要部位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5.5 组织或参加分管方面的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四不放过”。
    6. 正副部长职责
    6.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方针,对分管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6.2 组织对本部的安全生产、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分解,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3 采用和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要督促本部所属部门努力减少原材料、能源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消耗,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
    6.4 责成本部所属部门按安全、环境管理标准要求做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运行控制,监测、监查、监督工作以及不符合纠正和预防工作。
    6.5 责成本部所属部门做好确保安全、环境管理正常运行所需的培训、信息交流、文件编制、控制和记录工作。
    6.6 责成本部所属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和反应工作,在潜在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时,能作出迅速、有效的反应。
    6.7 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工作; 责成本部所属部门认真参与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内审工作,对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发表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6.8 责成本部所属部门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有关标准和有关体系要素的要求实施和运行,并对重要部位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6.9 责成所属相关部门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实施管理,保证机械设备、动力设备、基建实施和相关物品的本质安全,并进行检查、持续改进。
    7. 正副总工程师(含专职总师)职责
    7.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方针,对分管方面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
    7.2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环境方针,组织所辖领域内公司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编制。
    7.3 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促进本岗位所辖领域的清洁生产。
    7.4 根据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标推要求,审批公司安全、环境管理有关文件;在审批新工艺时,应包括安全和环保内容和措施要求。
    7.5 参加由于工艺、技术原因造成的严重不符合项或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8. 总会计师职责
    8.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方针,根据公司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组织编制及审定有关的财务计划。
    8.2 在组织开展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过程中,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资源、减少排污、提高经济效益。
    8.3 参与公司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制订,对有关财务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方案。
    8.4 在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四新”项目的财务结算时,应检查“三同时”执行情况。
    9. 正副总经济师职责
    9.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方针,组织编制分管方面的公司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9.2 组织编制年度经营计划时,将安全、环境管理方案的编制列为一顼重要内容。
    9.3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安全、环境管理方案和安全、环保技术顼目。
    10. 总裁办公室主任职责
    10.1 协助总裁制订安全生产、环境方针。
    10.2 协助总裁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环境组织机构和职责的配置工作。
    10.3 会同安技处编制适宜于公司危险、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及其文本的发放、更新。
    10.4 会同安技处组织检查各部门安全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分解、落实情况并对实施考核。
    10.5 协同安技处、质量保证部(以下简称质保部)、供应处、产品服务处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环境信息交流工作。
    10.6 负责安全、环境管理标准的编制与控制的归口管理。
    10.7 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协助公司“应急准备与反应领导小组”组长及有关部门及时作出正确反应并参与指挥,以最大限度、及时地控制可能造成的危害。
    10.8 负责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文件转批工作,起草职代会总裁工作报告时须将安全、环保工作列入主要内容,协助总裁组织节假日安全检查,负责厂区主干道的定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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