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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2月05日

第一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消防工作的指挥系统,成立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保科科长担任,组员由各厂长担任,消防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条:提高警惕,谨慎小心,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是消防工作的前提和中心任务。

第三条:防火防爆工作必须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坚持反对麻痹大意、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诱发火灾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配备消防设施

1、装备足够的车辆、水管、水箱、高压水管喷头、水枪。

2、库房重地、楼堂管所、生产单位都要设放、装配灭火器材,(培训好使用灭火器材的技术人员)。要掌握干粉灭火器、油质灭火器或化学灭火器的性能和作用。

3、准备必要的水桶、砂袋和灭火工具。

4、各建筑设施、厂房、仓库、宿舍等均应设置防火设备。

5、舞厅、会议室多人聚集的场所门窗不能紧闭,要有迅速撤离疏散的通路。

第五条:矿区防火防爆

1、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在矿区以内放炮、生火,爆炸物品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矿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防爆炸事故及火灾。

2、生产、生活用电必须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止用电系统引起火灾。

3、合理装卸,定期检查本矿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情况。

4、办公楼、单身楼、车间、配电室、高压电路周围,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因检修设备、烤烧管道等生产性生火,必须经领导同意,在周转无柴草燃料的情况下使用。

6、电焊机周围不能有木质器具和易燃物品。

7、职工家属的烧柴做饭要"曲突徙薪"。监视火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8、车间、办公室、职工宿舍的冬季生火取暖,要特别注意生火安全,铁炉子周围不能有任何易燃物品和木质器具。室内要保持空气畅通,即要防止失火,又要防止煤烟中毒。

9、严禁室内存放爆炸物品,严禁室内存放汽油、煤油、橡胶等易燃物品。

10、禁止在矿区厂区、库房、宿舍存放和使用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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