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监控维护工职责与处罚条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23日

1、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传感器的安设和回收工作,未及时安要求按照者罚款200元,未及时回收者罚款100元。

2、负责监测监控的维护及问题的处理;

3、按规定对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维护,保证其可靠正常,未及时维护造成系统故障者罚款300元;

4、做好对监测监控系统检查和问题处理的记录。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