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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23日

1、对瓦斯检查器要管理好、认真操作,不得空班漏检;负责对井下各地点瓦斯的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瓦斯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发现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场所负责人停止或停电撤人,并汇报调度人员进行处理;未定期、定时、定点检查者罚款100元,发现瓦斯异常未及时处理或上报者罚款500元。

2、 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中交接班的规定,巡回检查人员按巡回表进行瓦斯浓度的检查,每个工作面必须有公布牌,违者罚款100元。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未严格执行者罚款500元。

4.、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立即撤出停风区所有人员并向通风调度汇报,未及时处理者罚款300元。

5.、负责停风后恢复通风前的瓦斯检查工作,监督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对局部通风机的开启,违者罚款500元。

6、 负责经过地点传感器读数的校对和“一通三防”问题的汇报;

7、负责井下全部风筒悬挂及维修,完成好本职工作,听从领导指挥安排;认真填写瓦斯记录手册、瓦斯记录台帐,做到“三对口”。每检查一次必须及时向调度人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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