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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工区密闭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26日

通风工区密闭班班长是通风工区通防设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通风设施在施工过程中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风工区密闭班班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
一、岗位职责
1.通风工区密闭班班长在通风工区区长和分管副区长领导下负责本班的安全工作,严格按照队安全部署保证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对因忽视安全造成的失误、失职事故负主要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认真落实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具体负责通风设施施工的安全工作,负责带领职工认真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熟知施工中安全注意事项,在施工中严格按措施施工,严把质量关,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决不能在工程上留下安全隐患。
4.深入现场,掌握施工地点的安全状况,合理安排人员,进行运输、支护和现场施工工作,对安全工作落实到人,负责把好安全关。
5.认真组织职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问题,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问题,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杜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6.了解职工思想情况,重点排查安全薄弱人物,认真贯彻“五不准”制度,做好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工作。
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要立即上报组织抢救。
8.严格要求本班职工持证上岗。
9.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
10.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11.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风工区密闭班班长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防工区密闭班班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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