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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区轨道质量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4月20日

为加强采区轨道运输质量及采区上下山轨道安全设施的管理,提高采区轨道质量,为矿井运输安全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划分
现已投产使用的采区平巷及上下山轨道归属机电工区管理。
二、轨道质量标准
轨道质量标准按照集团公司企业标准、采煤(掘进)运输质量标准及轨道上下山标准验收。
三、采区轨道上下山安全设施的管理
现已投产的采区轨道上下山的安全设施由机电工区管理,全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确保正常使用。
四、掘进工作面采用轨道运输时,作业规程必须包括运输技术管理规定中规定,并经运输部门签字,否则每少一项,对工区技术负责人罚现金20元;现场施工不符合规定的,一项罚款交现金200元,联责区长50元,并作为否定该迎头工程质量的依据。
五、检查办法
机电科每旬对采区轨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月底按三旬验收的平均得分即为该采煤(掘进)工作面的运输得分,然后根据比例输入到采掘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中,根据公司质量标准化奖励办法兑现奖罚。采用现场检查,并执行签字制度,违反运输技术管理规定中九条的,该迎头视为不合格,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限期整改,对到期完不成或不整改的进行罚款。
六、安装的挡车栏A、B、C、D型挡车器、挡车门符合安装规定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并执行罚款200元,质量标准化扣分10分。
七、使用的连接器、销子、环、保险绳、绞车、钢丝绳必须建立检查、维修、更换记录,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凡发现不执行日检制度的,对责任人办“三违”,并联责区长20元罚款;检查维修记录,每旬送机电科,不按时报送的罚款20元。
八、掘进运输巷道,各种安全警示牌板、岗位牌板必须齐全,内容符合要求,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款50元,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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