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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工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19日

 一、在班(组)长领导下,完成当班分配的各项任务,遵守规程、制度、劳动纪律,对当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参加安全会议、安全培训教育,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作业组长、安全员,听从指挥及时安全地排除隐患。当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四、严禁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在班前、班中、班后加强对边坡危石的观察和排除工作。接受安全检查。
五、听从指挥,服从领导,搞好放炮安全警戒工作,放炮后15分钟,经检查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准许进入现场作业。
六、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绳,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串岗。严禁雷雨天、夜间作业。
七、有享受企业对职工办理的工伤保险权利、严禁与企业签订生死合同,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八、有权要求企业为自己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福利。
九、保证、台阶宽度、高度、边坡坡角符合要求,使台阶平台做到平整,消除伞檐、根底及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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