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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放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25日

  1、 井下放煤工根据井下放煤地点不同,放煤采取的设施不同,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放煤工必须熟悉放煤地点的环境、设施和工作方式,按要求进行放煤。
  2、 井下放煤工每放完一车煤后,应及时关严闸门,将地面浮煤打扫干净。
  3、 井下放煤工使用临时放煤设施放煤或用固定设施放煤,或用调度绞车调车放煤,都必须做到装车均匀,不洒煤,不漏煤。
  4、 井下放煤工用调度绞车调车拉车放煤时,必须熟悉调车性能,钢丝绳拉车联结要可靠,不发生拉车掉道事故。
  5、 井下放煤工在放煤时,突然发生溜煤眼(上山)堵塞,无法放煤时,严禁一人进入溜煤眼去处理堵塞。
  6、 井下放煤工处理溜煤眼或煤仓堵塞时,应从上方进入处理,进入时要采取防坠安全措施。在其他措施处理无效时,只有用爆破处理时,每次使用的炸药量不准超过450克。放炮前要先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再爆破。
  7、 井下放煤工在放煤时不能将煤仓放空,避免煤仓上部突然有水冲击或大量煤冲下,造成放煤闸门损坏伤人事故发生。
  8、 放煤工对临时溜煤眼放煤使用完毕后,要建议矿部及时进行永久密闭。
  9、 井下放煤工每次接班时都要检查放煤闸门、螺栓是否完好,螺帽是否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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