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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队安全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2月26日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做好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队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做好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汇报队内。
(三)严格落实矿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杜绝自身违章指挥,及时制止员工的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四)组织参加本队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全队的安全工作。
(五)监督本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定期组织开展反违章专项治理和质量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方面的管理制度,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七)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一通三防”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队长反映,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八)按时参加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负责本队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九)组织各班组认真开展“五好”班组建设达标工作。
(十)发生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协助队长进行抢险就灾工作,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重点落实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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