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员工作业安全行为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13日

1.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员工安全行为,严格执行“安全零容忍度声明”,树立员工安全意识,杜绝隐患,防范未燃,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安全行为规范:
3.1装束规范:统一穿工作制服、反光背心、长裤(不得穿短裤、七分裤)。女工留长发的须盘发。
3.2劳动防护:
3.2.1工作皮鞋:进入作业现场,必须穿安全鞋;
3.2.2手套:接触锋利的金属产品,须配带防护手套作业。
3.3叉车驾驶安全
3.3.1驾驶员必须遵守相关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如必须穿反光背心、开启声光报警,夜间作业必须开启大灯;
3.3.2驾驶员在驾驶叉车行驶途中,手不能离开方向盘,如需接听电话须先将叉车停下来再接听电话。
3.3.3叉车的车间内的行驶速度控制在5公里以内,即叉车在行驶时必须分辨得出叉车轮胎上的“十”标记;
3.3.4所叉运的货物不能超叉车司机的视线--总成叉运行驶最多可叉运2层高;空架叉运最多可叉运5层;
3.3.5总成货架堆放高度货架上标明的标准码放;
3.3.6 叉车叉运货物需遵守1/3原则--所叉运的货物高度不能超过叉车护栏的1/3,宽度不能超出叉车货叉的事1/3;
3.3.7叉车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
3.3.8总成货架须按装配车间规定的区域内摆放,严禁将总成货架摆放在规定范围以外的区域及将总成货架摆放在叉车作业范围以内的区域。
3.4人员在车间内行走,必须走人行道。在经过道路拐弯或门口时,须沿道路拐角的外径行走。
3.5用电安全
3.5.1动力配电箱内不得放置杂物,配电柜前应保持通畅,操作方便,不得堆放障碍物,不得使用绝缘破损的开关、插座、导线等设备。
3.5.2对于作业现场所使用的风扇,必须做到人走电断。不可在未关电源的情况下移动风扇。
3.6 现场作业
3.6.1流动篮堆放产品数量不得超过9个蓝子;高度不能超过作业员的肩膀,物料转移中不得同时
推两垛及两垛数量以上的产品;3.6.2车间主干道应保证通畅无阻,产品不得占道堆放,不得占道进行施工,如确需占道,必须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如拉设安全警示线或设置警示路锥;
3.6.3叉车在作业时人员必须怀叉车保持1M以上的距离。
3.6.4在卸货台作业的人员,如在叉车附近作业,须拉起安全警示带,将作业区域同叉车隔离,人员必须在安全警示带以内的范围作业。
3.6.5禁止在工作场所溜液压车。
3.7其它安全事项
3.7.1必须在指定“吸烟区”吸烟;
3.7.2办公室及车间内禁止随地吐痰、倒水,也不得在办公室及车间就餐,所有员工必须在食堂统一就餐
3.7.3员工出入厂个人装束必须符合装束规范,员工出入厂不得私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危禁品,因工作原因携带者,必须得到GJT安全部门的书面批准,同时积极配合保卫、安全部门接受监督检查。
4.检查与考核规定
4.1职责:员工在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行为规范,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安全管理
门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及安全通报
4.2考核细则:
4.2.1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委员会将对员工作业安全行为进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对违反安全行为规范者,按照公司奖惩制度规定执行,并立即予以纠正;有违章行为,不执行整改纠正者,将加倍考核;
4.2.2因违反安全行为规范,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设备事故者,责任人罚款500元,现场管理人员具有管理连带责任,拒不执行整改预防措施者,将加倍考核;
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