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检验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01日


一、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检验制度
⒈ 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进厂时,由仓库管理员收货后通知质检员进行检验;
⒉ 质检员应根据包装材料的有关技术文件或标准对每批材料进行检验,如实填写检验报告单,及时将结果抄送到各相关部门;
⒊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要严禁使用,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控制。
二、半成品检验制度
⒈ 半成品制造完成后,应及时通知质检员抽检;
⒉ 质检员应根据半成品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如实填写检验报告,及时将结果抄送到各相关部门;
⒊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半成品,严禁使用,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控制。
三、成品检验制度
⒈ 成品生产出来后,由车间主任通知质检员进行检验;
⒉ 质检员应根据成品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如实填写检验报告,及时将结果抄送到各相关部门;
⒊ 不符合要求的成品,不得入库,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控制。
四、质检员对所属承担的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关记录应完整、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五、进行检验时,应按检验操作规程进行,并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完成。
六、检验记录应分类妥善保管,保存期一般为产品保质期后顺延半年,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