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中控(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31日

中央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辖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中控室/消防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4、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中控室/消防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5、防盗监视系统的录像,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打印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按下列时间进行保存、更新:纸张记录须妥善保管一年;录像信息保存七天,无用者可更新;软盘、硬盘信息记录.由专业人员检查后,无用者删除。

  6、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应由维修方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保养。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工程部同意、登记,且工程部主管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

  7、办理业主装修申请时,工程部须对拟装修部分的火灾报警装置、喷淋装置、弱电装置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须由业主签字确认。装修造成的系统故障或损坏,须由业主支付系统维修恢复费。

  8、对监控设备每月要进行一次保养。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