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电气检修班设备大、小修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1月14日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设备大、小修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4.1 班长负责对班组设备大、小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2 班组技术员应及时掌握班组设备大、小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长汇报。

4.3 班组成员负责自己所管辖大设备的大、小修项目编制检修项目和检修计划,并向班长汇报,并及时反映设备状态。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设备大小修负责人应按照检修要求进行准备工作,非正常情况下,若因准备工作不善,而造成设备检修被动者,考核责任人50元。

5.2 设备大小修过程中,作业负责人未按照规程规定程序和检修工艺进行检修,考核责任人50元。

5.3 设备大小修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进行现场记录者,考核责任人50元。

5.4 设备大小修过程中出现人为因素,造成检修质量不合格或者遗漏检修项目者。考核责任人50元。

5.5 设备大小修过程中出现安全措施不完善,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工作组成员20元,造成后果的依照上级规定班组追加处罚。

5.6 设备大小修以及设备改造项目在完成之后7天以内,未按规定进行资料整理和审批者,考核责任人50元。

6  检查与考核:

6.1 由于拖拉,晚报计划、延迟审批,影响开工,每项扣50元。

6.2 备件及材料、设备未按时验收,影响进度造成后果,每项扣100元。

6.3 大修开工前一周,对主要工具、备件、材料准备不清楚,又不汇报,影响开工每项扣100元。

6.4 开工前未按大小、修任务书规定时间完成上报项目、工时、网络图等,每项扣50元。

6.5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6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